信息技术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院
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做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天津市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安全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监督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特殊时期研究生复试相关保障工作,保证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规范复试流程,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科学性: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提高导师使用新手段、新技术选拔人才能力。
二、组织管理
1.我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和领导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成立专家复试小组,专家复试小组由5名相关学科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复试主要内容
根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外语听说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1)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2)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3)人文素养;
(4)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四、复试的主要形式
复试的主要形式:网络远程复试(选用教育部研招网开发的网络远程面试系统作为主要操作系统),其目的主要是考核考生的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结构等。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调剂考生只接收初试外语是英语的考生),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3.专业课测试为口试,时间10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复试完毕后,学院会及时将复试情况表、拟录取情况表由相关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五、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差额复试原则,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原则上为本学科、专业招生规模的150%,对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六、调剂工作
对于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少于计划人数的专业接受调剂生源,有意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必须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一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达到国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调剂原则如下: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8. 我校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调剂分数线(单科和总分)为各学科调剂分数线的5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研究生处和各相关学院将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今年我校所有专业复试方式均为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在复试当天开考前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验证通过方可进行复试考核。考生请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交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如考生身份证丢失,可提交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3.往届生请提交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请提交学籍注册备案表。 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往届毕业生请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大学期间的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或存档单位出具,加盖公章)。
5.政审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院或所在系出具,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应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政审表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八、复试时间
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见复试通知。
九、录取办法
1.同一专业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从高到低依次按照总成绩排名拟录取。优先拟录取一志愿考生。
2.同一专业同一批次的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立即按总成绩排名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调剂考生将依次按照初试成绩、初试英语成绩排序,分数高的考生优先拟录取。该专业该批次调剂复试结束后计划仍有缺额,继续开启下一批次调剂。
3.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学校确定拟录取后,在研招网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接受待录取后方可完成待录取程序。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机会。
4.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行为,不予拟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信息公开
学院向考生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在复试前公示复试名单。
在公示期间,考生如有异议,可通过申诉渠道向派驻校纪检监察组反映。
十一、咨询及申斥渠道
为了方便考生,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负责解答考生咨询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022-88181618、88286992、28126257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信息技术工程学院 022-88181059
举报电话: 022-88181503
受理举报部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派驻校纪检监察组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