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信息技术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院)
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6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推免工作坚持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利。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1、信息技术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蔡振山、刘建卿
成员:王蕾、武志峰、余秋冬、菅光宾、常承阳、于雅楠、王若凡、刘佳、李昭政
秘书:赵珊珊、贾旭、王泓茜
推免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为:领导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细则,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受理学生复议申请,组织完成其他与推免生相关的工作。
2、信息技术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院)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刘建卿
成员:王蕾、武志峰 陈静 常承阳 菅光宾 郭燕莎 刘佳 王若凡
秘书:赵珊珊
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本学院推免细则的相关规定负责对申请者的特殊学术专长成果进行实质性审核鉴定。
3、坚持科学遴选
坚持科学遴选,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推免生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为先,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并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
4、落实回避制度
推免工作相关人员,如与报名学生存在直系亲属等可能影响公正的关系,须主动申请回避;涉及其他非直系亲属等特定关系须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者,将依规严肃处理。
5、接受全程监督
学院纪委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名额分配原则
本年度学院获得推免生名额8个。学院遵循《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中规定的名额分配原则进行名额分配。
三、推荐条件及遴选规则
(一)推免生推荐条件及遴选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第四章“推荐条件与遴选规则”。
(二)在推免申请、审核、公示等工作期间出现拟推荐学生自动放弃,在学生所在专业内按推荐排名依次递补。
(三)推免中,当某专业实际推荐人数低于该专业分配的指标名额时,相应空缺名额依据《信息技术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指标名额分配管理办法》再行分配。
四、推荐程序及计划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9月5日至 9月6日 | (1)学院制定推免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2)学院在网站、第一教学楼十楼、“信青年”一站式学生社区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推免名额。 (3)学院辅导员、教学秘书就有关文件政策对学生做宣传、解读。 |
9月7日至 9月9日 | (1)学院辅导员组织报名,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综合办公室教学秘书(第一教学楼十楼1024)(9月9日中午12:00之前截止申请)。 (2)学生材料一经上交,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修改。 |
9月9日至 9月12日 | (1)学院审核材料真实性,核算成绩。特殊学术专长且通过材料审核的学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 (2)学院召开推免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议,确定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在本院内公示3天)。 (3)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拟推荐名单、排序和相关材料(包含申请的特殊学术专长参军入伍或其它参考情况认定结果),同时将拟推荐名单、排序和相关材料报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 |
9月12日至9月13日 | (1)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整理材料。 (2)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推免名单。同时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
9月14日至9月20日 | (1)推免名单公示7天。 (2)推免名单、推免学生材料数据等做准备,最终名单上传管理系统备案。 |
五、复议与监督
学生对推免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申请复议。
监督电话:学院纪委 022-28700117。
六、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