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工程学院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信息技术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院

学院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信息技术工程学院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6-09-04 点击量: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技术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学院研究生支教团)管理,推动新时代新征程研究生支教团高质量发展,根据团中央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项目办”)《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依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现制定信息技术工程学院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志愿服务时间

20278月至20287

2.选拔条件

1)具备推荐本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有意愿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我院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学业综合成绩基本要求要与所在专业普通类推免生综合成绩基本要求保持一致,符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津职师大发〔2025106号)中学业成绩规定。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入选。

5)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或职业教育教学志愿服务,参加统一体检并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

6)到中西部地区进行志愿服务意愿坚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服从大局和组织安排。

7)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取得中小学或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者,有党团班组织、各类学生组织等任职经历的,有重要志愿服务或新疆支教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父母(监护人)知情并同意学生参加中西部地区基础教育或职业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注:如已报名参加学校普通类推免遴选,则不可同时报名参加学校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

二、选拔流程

1.宣传动员与个人申报95日)

面向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学院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小组审核申报人的资格及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人需准备个人材料明细如下: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家长知情同意书》;

依据《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综合评价加分对照表(综合评价用表2)》,完成《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综合评价加分项目审核认定表(综合评价用表3)》的填报工作。

申报者须将以上所有材料,及其相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支撑材料压缩打包,文件标题统一命名格式为“姓名+班级+学号+研究生支教团遴选材料”,提交至学院指定邮箱2145886965@qq.com纸质版材料只需提交《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综合评价加分项目审核认定表综合评价用表3至学院团委王泓茜老师处(信息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办公室)。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均为202695上午1000,逾期不再受理

2.院级初审推荐(95-96日)

学院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小组负责遴选推荐工作,组织学生报名、审核申报人的资格及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核查申报人思想品德表现,核算推免综合成绩。院级初审推荐环节,定于202696日上午组织面试,将参考学校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实施细则和《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综合评价基本能力评分标准(综合评价用表1)》、《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综合评价加分对照表(综合评价用表2)》,组织开展综合评价,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发展能力、志愿服务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加分项目须由学生填写的《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综合评价加分项目审核认定表(综合评价用表3)》,及相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进行佐证。

学院经综合评价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最终确定3名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形成学院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需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97-99日)。初审推荐环节,若各学院存在推荐人数不足等情况,由项目办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后统筹调配空缺名额,确保招募指标高质量足额完成。

3.校级综合面试(910日)

学校项目办严格按照推免工作要求和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实施细则,对各学院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组建校级评审小组,在院级推荐的基础上组织面试,采取差额形式,考官由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2的比例确定研究生支教团选拔结果(含递补学生)

4.组织体检(911日)

学校项目办统一组织研究生支教团入围学生(含递补学生)集中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标准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执行。有复检项目提示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检。

5.校级公示(913-919日)

研究生支教团选拔结果(含递补学生)分别经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6.确定录取名单(920日)

公示期满,按照综合面试成绩排序、招募名额、体检结果和公示情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如出现体检(含心理测试)不合格、公示期发现问题以及个人原因放弃等情况导致名额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的排名依次顺延递补。递补名单仅限原入围递补学生范围,递补工作须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关闭前完成。

7.签订协议(921-930日)

学校项目办协同教务部门在教育部研究生推免系统中完成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相关信息录入,并与志愿者签订《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协议书》,指导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登录西部计划官网,在西部计划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

三、保障措施及相关说明

1.录取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要签订《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协议书》,严格遵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自觉按照全国项目办和学校的统一部署,服从服务地的分配,按时到服务地报到上岗。

2.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推免录取的学生保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在读研究生保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籍。

3.服务期间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西部计划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志愿者因升学、就业、出国、个人健康、家庭变故等主客观原因中途退出研究生支教团,学校项目办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全国项目办报告。服务期间,如志愿者出现师德师风失范长期无故脱岗、经帮扶仍无法胜任教学任务、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管理、违纪违法等情况,服务县项目办经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可认定其考核不合格。对于中途退出研究生支教团或服务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推免录取学生,学校项目办应按照相关程序,报学校党委同意后,取消其研究生学籍;对于在读研究生应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研究生支教团在派出前须接受学校组织的教学技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规章、日常管理制度、团学工作等培训(纳入学校“青马工程”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培养方案)和相关支教见习、实习活动。服务期满回校后,优先推荐到团学组织兼职工作。

7.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按要求填写服务鉴定表。服务县项目办会同服务单位对志愿者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等次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在志愿者服务证和服务鉴定表上填写考核意见并盖章确认。学校项目办负责协助将服务鉴定表放入志愿者本人档案。

8.学校项目办积极探索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链条接续培养机制,制度化安排服务期满返校的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等,参与团学工作,纳入学校骨干人才培养体系和相关激励表彰体系,加强跟踪培养。

三、学院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小组及相关工作职责

组长:蔡振山、刘建卿;

副组长:王蕾、余秋冬;

成员:王若凡、贾旭、陈大千、张丽霞、于雅楠。

学院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遴选推荐等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组长为学院党委书记和学院院长。

学院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小组在工作全程将严格把关,确保程序规范。严格按照推免工作要求和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实施细则,执行自愿报名、遴选推荐、资格确定、招生考试等相关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各流程、各环节规范有序。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信息技术工程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22-28700117